为帮助在职人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和金融学理论基础、掌握金融学前沿理论、熟悉金融、保险、投资实务的专业人才,帮助学员建立在金融学理论方面的厚实功底,突出强调学员在银行与投资等领域的专业技能,进而更加适应我国稳步快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现代化管理水平的要求。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将在深圳举办金融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工作中表现良好的在职人员。 
	2、 具有大专毕业学历,毕业后已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可以报读本课程班;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毕业后已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方可在报读时申请研究生硕士学位。 
	3、 以上人员均需提交一篇关于金融学方面的2000字左右的论文作为入学资格考核。
	 
	二、
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到北大深圳研究生院或科技园南区深港产学研基地东座300室索取招生简章,咨询有关问题,进行报名登记。 
	2、报名时间为2008年5 月 25日至 8 月25日。 
	
  
	
	三、
资格审查及确认 
	1、我院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相关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④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6张;⑤报名表一式两份;⑥考核论文(8月25日之前提交)。
	2、报名人员应在我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北大深圳研究生院或科技园南区深港产学研基地东座300室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确认。
 
	四、学员结业及证书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必修课)考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颁发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五、
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为在职学习两年。
	2、学费为3万元。第一年入学报到上交学费15000元,教材费700元。第二学年开学注册时交清学费余额15000元
,申请硕士学位的同学需另交英语辅导费2000元。学员注册缴费后如中途退学不退费。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校内的考试费,不包括进入论文阶段后的费用。
 
	六、申请学位及办法 
	1、申请学位按照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办理。
	2、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在报名时同时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我院将按照在职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3、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必修课)课程考试(题库式闭卷笔试形式)即为学位课程考试,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4、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英、日、俄)和专业综合水平考试,报考资格按国务院学位办相关规定审核确定,费用按规定由学员交纳。  
	5、申请人应至少发表了一篇或出版了一部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6、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的审查通过,可获得北京大学颁发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
	 
	七、教学方法及考试 
	1、采取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教学,利用业余时间上课(周六、周日和该周平时的晚上)。
	2、考试方式为:研究生院在统一规定时间组织题库式闭卷笔试。 
	 
	八、业务考核及录取
	1、我院将组织老师对提交的论文进行考核,根据考核论文,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择优录取,考核录取时间为9月。
	2、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课程设置
	1、微观经济学 2、宏观经济学 3、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 4、货币银行学 5、国际金融6、国际贸易7、跨国公司金融8、投资银行学9、财政学10、公司金融理论 11、证券市场12、保险学
	 
	十、报名地址: 
	1、深圳科技园南区深港产学研基地东座E300室
	联系电话:26737421  2673716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日9:30-12:00,13:00-17:30
	 
	2、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深圳市西丽镇丽水路深圳大学城北大校区H座104B室)
	电话:88866695、26035340、2603537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3、Email:zengzg@szpku.edu.cn
	       4、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pkus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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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其他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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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北大深圳研究生院广州咨询报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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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北达经贸专修学院(北大广州校友会)
			    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15栋之一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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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北京大学法学楼四层5434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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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10-6275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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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京大学红二楼一层2102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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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10-6275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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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北京大学红二楼一层2110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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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10-6275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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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简章解释权归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所有。